达州“党支部标准工作法”被写入省委《决定》
继中央组织部6月初刊发推介我市基层党建绩效管理的做法后,6月30日,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决定》明确:“探索完善党支部标准工作法,提高基层基础保障水平,把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这是继今年3月省委组织部专门发文在全省推广我市党支部标准工作法后,省委从更高文件层面对这一做法进行推广,而且是该《决定》唯一肯定的各市(州)党建工作方面经验。
达州市第四次党代会以来,市委着力抓基层打基础,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分领域探索推行以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党支部标准工作法,较好解决了党支部“抓什么、按什么标准抓、达到什么效果”的问题,推动党支部更好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真正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基层普遍反映,自从推行党支部标准工作法后,抓支部建设的目标更明确了、思路更清晰了、方法更务实了,对标行事、按册“施工”,党支部书记“不会抓不善抓”的现象有了明显改观,党务工作更有章法,党的建设更有活力。
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中央组织部对我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创新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去年底刊发推介了我市党支部标准工作法,今年6月6日又在指导全国基层党建工作的最权威的内刊《全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情况通报》全面刊发了我市基层党建绩效管理的做法,向全国推介工作经验。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化拓展党支部标准工作法的内涵和外延,发挥好基层党建绩效管理考核“指挥棒”作用,推进“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更加有力地落地见效,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幸福美丽达州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