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通川区文华街、通川中路等17宗资产对外公开招租公告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通川区文华街、通川中路等17宗资产对外公开招租公告
达州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出租方)拟将位于达州市通川区文华街、通川中路等17宗资产委托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外公开招租,兹邀请符合本次公开招租要求的意向承租人参加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式
按照相关程序以网上报名、网上交纳竞租保证金、现场公开电子竞价方式进行。
二、资产状况、交付标准及出租用途
(一)资产状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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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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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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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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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底价(万元/年)
|
竞租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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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
|
文华街73号通洲商场前一楼
|
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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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6.74
|
192.3
|
96.15
|
系商场,
整体招租;允许联合体承租,但不得超过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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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华街73号通洲商场前二楼
|
钢
|
1456.74
|
61.2
|
30.6
|
|
3
|
文华街73号通洲商场后一楼
|
钢混
|
307.2
|
9.2
|
4.6
|
|
4
|
北翎路16号E栋1号
|
砖混
|
54.85
|
0.4
|
0.2
|
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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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北翎路16号E栋3号
|
砖混
|
33.31
|
0.24
|
0.12
|
门市
|
6
|
通川北路74号E栋夹层
|
砖混
|
188.78
|
1.2
|
0.6
|
办公用房
|
7
|
通川北路74号北翎路16号
|
砖混
|
48.05
|
0.6
|
0.3
|
门市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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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北路74号安居楼A幢1层
|
砖混
|
303.97
|
1.9
|
0.8
|
仓库
|
9
|
通川北路74号安居楼A幢2层
|
砖混
|
575.12
|
3.5
|
1.75
|
办公用房
|
10
|
通川区文华街82号3楼1号
|
混合
|
237.03
|
4.3
|
2.15
|
办公用房
|
11
|
通川区翠屏路179号3楼
|
混合
|
539.12
|
13
|
6.5
|
门市
|
12
|
通川区荷叶街79号夹层
|
混合
|
95.88
|
1
|
0.5
|
仓库
|
13
|
通川中路163-4号通洲商厦第5层
|
钢混
|
715.98
|
17.2
|
8.6
|
商场
|
14
|
通川中路163-4号通洲商厦第6层
|
钢混
|
734.13
|
17.7
|
8.85
|
办公用房
|
15
|
通川中路163号第4层
|
钢混
|
186.36
|
4.5
|
2.25
|
办公用房
|
16
|
通川中路163号第5层
|
钢混
|
186.36
|
4.5
|
2.25
|
办公用房
|
17
|
通川中路163号第6层
|
钢混
|
186.36
|
4.5
|
2.25
|
办公用房
|
(二)交付标准:标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开竞租日前将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本标的以实物为准,实行现状竞租,出租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注:通洲商场维护保养后交付使用,租金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三)出租用途: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用于对身边生活秩序、环境污染的经营项目,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品。
(四)出租期限:
(一)序号1-3号资产出租期限为10年。
(二)序号2-17号资产出租期限为5年。
三、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中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社会组织,有自主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二)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独立承担经营期间的民事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不得用于从事工业生产加工、手工作坊生产、有毒有害和重污染等行业经营。
(四)意向竞租方报名时须交纳竞租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本公告第二条第一项《资产状况》)。
(五)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竟租。(本公告第二条第一项中序号为1-3号资产除外)。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0 年 12 月 8 日
资料递交要求:资格审查当日,已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提交申请的意向承租人须在 9时之前将竞租资格审查所需原件现场提交至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4B-22室。
(二)需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1.法人提交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租赁申请书(原件)(见附件一);
(2)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原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4)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竞租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5)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的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6)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经营对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或环境污染的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
(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
2.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租赁申请书(原件)(见附件一);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原件);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4)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5)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的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6)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经营对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或环境污染的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
(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
3.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租赁申请书(原件)(见附件一);
(2)意向承租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4)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的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5)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经营对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或环境污染的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
(三)意向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意向承租:
(1)逾期未在网上提交租赁申请的;
(2)未按要求交纳竞租保证金的;
(3)现场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的;
(4)意向承租人须通过资格审查才能参与竞租。
五、招租期限、租金收取办法、电子竞价方式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一)招租期限
1.序号1-3号资产出租期限为10年。
2.序号4-17号资产出租期限为5年。
(二)租金收取方法
租金按年支付,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关系终止时退还(不计息),以后年度租金应在上一年租期到期日提前一个月交纳。
(三)电子竞价方式
本次出租资产采用单独出租方式按照各标的物招租底价进行公开竞租,由竞租人在竞租会上现场公开逐轮应价,每次加价幅度为500元或者其整倍数,出价最高者竞得。
最终报价高者且不低于招租底价的竞租人成为竞得者,并须在成交当日与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注:凡参加本项目竞租的意向承租人须认可本项目招租底价,即现场公开电子竞价时意向承租人响应招租底价为第一轮应价。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双方在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租金按年支付,按“先交租,后使用”原则,承租方应在《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通过出租方指定的交款账号,以一次性全额支付首年度租金方式支付成交价款,出租方即将资产移交给承租人,承租人按《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以后年度租金应在上一年租期到期日前提前一个月交纳。
(五)招租人其他要求: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自公告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0年 11月24日至 2020年12 月 7日 17时 00分止。
七、网上报名、竞租保证金的交纳、资格审查时间及电子竞价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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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 11 月 24 日至2020年 12 月 7日 17 时 00 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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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0 年 12 月7 日 17 时 00 分(以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确认到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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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间: 2020 年 12 月 8 日 09 时 00分;
-
电子竞价时间: 2020 年 12 月 8 日 10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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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竞价地点: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报价室。
竞租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须以转账方式转入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账户。
建设银行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荷叶支行;
户名: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专户;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工商银行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达州市分行海棠湾支行;
户名: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专户;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农业银行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达州通川支行
户 名: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专户
账 号:系统自动生成
特别提示:意向承租人在网上提出租赁申请前,必须先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查阅网上操作指南完成网上注册、网上报名、网上交纳竞租保证金等(http://www.dzggzy.cn)。
八、其他事项
(一) 有意竞租者请于公告期内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提出竞租申请,并缴纳(资产基本情况中竞租保证金金额)竞租保证金(以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确认到账为准)。
(二)若竞租成功,未成交意向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全额
原渠道无息退还,承租人在成交价款到账后,凭承租人签订的合同和交纳的成交价款凭证,竞租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若竞租未成功,则意向承租人竞租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以下情形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2.意向承租人互相串通恶意压价的;
3.意向承租人未认可本项目招租底价的;
4.若竞租成功后,承租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或不按时缴纳租金的;
5. 意向承租人与承租人不一致的。
(三)本次资产租赁所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出租方不开具税务发票,可以开具出租方现有的合法票据)。
(四)意向承租人对本公告第一、五(三)、六(三)、七、八条有疑问可向交易机构提出,其余的可向出租方提出。
(五)联系方式:
出租方:达州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 柏女士
联系电话: 0818- 3333699
/tupmulu/file/20201124/20201124092155_61240.docx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