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资产出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2日 来源:  文章点击数:809

州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出租方)拟将本资产对外公开招租,兹邀请符合本次公开招租要求的意向承租人参加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原则及方式

(一)出租原则:依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

(二)出租方式:自主公开招租。

二、资产状况、交付标准及出租用途

(一)资产状况:

序号

地址

房屋结构

资产评估报告号

建筑面积(㎡)

招租底价(万元/年)

竞租保证金(万元)

1

通川中路78号办公区第7层

钢混

川西胜资评报字(2020)022号

179.65

4.32

0.44

(二)交付标准:现状

(三)招租期限:5年

(四)出租用途: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用于对身边生活秩序、环境污染的经营项目,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品。

三、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纳入诚信负面清单的自然人和法人不得享有承租权)。

(二)本次标的物招租不允许联合承租。

(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须向公司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为招租底价的10%)。

四、提交资料

1.法人提交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竞租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4)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

2.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原件);

2)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3)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4)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

3.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意向承租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自公告刊登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自 2021 3 23 日至 2021 2021 4 6 日。

六、报名、竞租保证金的交纳时间、地点及竞价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 2021 3 23 日至 2021 4 6 17 00 分止;(竞租保证金于报名时一并缴纳)

现场报名地点:达州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通川区万兴路234罗浮中心9F)

竞价时间2021年4月7日10时00分

竞价地点:达州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9楼会议室(通川区万兴路234罗浮中心9F)

竞租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须以转账方式转入达州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七、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租赁关系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金按年支付,按“先交租,后使用”原则,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协议》签订之日,通过出租方指定的交款账号,以一次性全额支付首年度租金方式支付成交价款,出租方即将资产移交给承租人,承租人按《房屋租赁协议》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

本公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出租方。

联系人:李庆香 联系电话:13111896863


达州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