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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路119号等9宗资产出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3日 来源:  文章点击数:510

达州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出租方)拟将本批资产对外自主公开招租,兹邀请符合本次公开招租要求的意向承租人参加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原则及方式

(一)出租原则:依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

(二)出租方式:自主公开招租。

二、资产状况、交付标准及出租用途

(一)资产状况:  


坐落位置

资产类别

建筑面积(㎡)

招租底价(元/年)

竞租保证金(元)

街道号

具体位置

1

金牌路119号

3号楼1-18

商业用房

21.6

9850

985

2

金牌路121号

3号楼1-17

21.6

9850

985

3

金牌路123号

3号楼1-16

39.56

17565

1757

4

金牌路125号

3号楼1-15

39.47

17525

1753

5

金牌路131号

3号楼1-12

25.65

11696

1170

6

金牌路133号

3号楼1-11

27.63

12599

1260

7

金牌路135号

3号楼1-10

36.37

16148

1615

8

金牌路137号

3号楼1-9

23.68

10798

1080

9

金牌路139号

4号楼1-8

27.89

12718

1272

合计

263.45

118749

11877

     

(二)交付标准:现状

(三)招租期限:5年

(四)有偿使用金支付方式:按年度收取。首年度租金不递增,从租赁期的第二年开始,以上一年租金缴纳金额为基础,每满一年递增2%。

(伍)出租用途: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用于对身边生活秩序、环境污染的经营项目,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品。

三、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纳入诚信负面清单的自然人和法人不得享有承租权)。

(二)本次标的物招租不允许联合承租。

(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须向公司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为年度租赁价值的10%)。

四、提交资料

1.法人提交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竞租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4)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

2.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原件);

2)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3)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4)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

3.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意向承租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自公告刊登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自 2021 8  23 日至 2021  9  3 日。  

六、报名、竞租保证金的交纳时间、地点及竞价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 2021  8  23 日至 2021  9 3 日;(竞租保证金于报名时一并缴纳

现场报名地点:达州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通川区万兴路234罗浮中心9F)

竞价时间2021年9月6日10时00分

竞价地点:达州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9楼会议室

(通川区万兴路234罗浮中心9F)

竞租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须以转账方式转入达州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七、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租赁关系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金按年支付,按“先交租,后使用”原则,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协议》签订之日,通过出租方指定的交款账号,以一次性全额支付首年度租金方式支付成交价款,出租方即将资产移交给承租人,承租人按《房屋租赁协议》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

本公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出租方。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17313270371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111896863

 

               达州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8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