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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凤苑B、C栋一层等23宗资产出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2日 来源:  文章点击数:627

达州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出租方)拟将本资产对外自主公开招租,兹邀请符合本次公开招租要求的意向承租人参加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原则及方式

(一)出租原则:依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

(二)出租方式:自主公开招租。

二、资产状况、交付标准及出租用途

(一)资产状况:  

 

序号

坐落位置

资产类别

建筑结构

资产评估报告号

建筑面积(㎡)

招租底价(元/年)

竞租保证金(元)

街道号

具体位置

1

达州市通川区凤凰大道92号栖凤苑

B1号

商业用房

钢筋混凝土结构

川金房咨评(2021)第005号

28.03

2700

270

2

B2号

商业用房

26.03

2500

250

3

B3号

商业用房

26.03

2500

250

4

B4号

商业用房

28.03

2700

270

5

B7号

商业用房

26.03

2500

250

6

B8号

商业用房

28.03

2700

270

7

B9号

商业用房

28.03

2700

270

8

B10号

商业用房

26.03

2500

250

9

B11号

商业用房

26.03

2500

250

10

B栋商业用房

商业用房

820.21

39400

3940

11

C1号

商业用房

27.04

2600

260

12

C2号

商业用房

22.12

2300

230

13

C3号

商业用房

34.41

3400

340

14

C4号

商业用房

31.96

3100

310

15

C5号

商业用房

27.04

2600

260

16

C6号

商业用房

31.96

3100

310

17

C7号

商业用房

31.96

3100

310

18

C8号

商业用房

27.04

2600

260

19

C9号

商业用房

31.96

3100

310

20

C10号

商业用房

34.41

3400

340

21

C11号

商业用房

22.12

2200

220

22

C12号

商业用房

27.04

2600

260

23

C栋商业用房

商业用房

701.01

33700

3370

合计

2112.55

130500

13050

(二)交付标准:现状

(三)招租期限:5年

(四)出租用途: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用于对身边生活秩序、环境污染的经营项目,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品。

三、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纳入诚信负面清单的自然人和法人不得享有承租权)。

(二)本次标的物招租不允许联合承租。

(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须向公司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为年度租赁价值的10%)。

四、提交资料

1.法人提交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竞租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4)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

2.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原件);

2)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3)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4)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

3.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意向承租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自公告刊登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自 2021  9 22 日至 2021  10  9 日  

六、报名、竞租保证金的交纳时间、地点及竞价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 2021  9  22 日至 2021  10 9 日;(竞租保证金于报名时一并缴纳)

现场报名地点:达州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通川区万兴路234罗浮中心9F)

竞价时间2021年10月11日9时30分

竞价地点:达州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9楼会议室

(通川区万兴路234罗浮中心9F)

竞租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须以转账方式转入达州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七、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租赁关系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金按年支付,按“先交租,后使用”原则,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协议》签订之日,通过出租方指定的交款账号,以一次性全额支付首年度租金方式支付成交价款,出租方即将资产移交给承租人,承租人按《房屋租赁协议》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

本公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出租方。

 

联系人:余夕夕      联系电话:17313270371

联系人:李庆香      联系电话:13111896863

 

               达州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