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川中路 86号附1号门市对外公开招租的公告
达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出租方)拟将一处国有租赁资产委托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外公开招租,兹邀请符合本次公开招租要求的意向承租人参加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式
按照相关程序以网上报名、网上交纳竞租保证金、现场公开电子竞价方式进行。
二、资产状况、交付标准及出租用途
(一)资产状况:
序号 |
地址 |
建筑面积(㎡) |
竞租起始价(元/年) |
招租期限(年) |
竞租 保证金 (元) |
备注 |
1 |
通川区通川中路86号附1号 |
17 |
61200 |
5 |
30600 |
门市 |
(二)交付标准:现状。
(三)出租用途: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用于餐饮业,不得用于经营对周边生产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环境污染的项目,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四)出租期限:五年。
三、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中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社会组织,有自主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二)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独立承担经营期间的民事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竞租。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 4 月 11 日
资料递交要求:资格审查当日,已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提交申请的意向承租人须在 10时之前将竞租资格审查所需原件现场提交至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4B-17室。
(二)需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1.法人提交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租赁申请书(原件)(见附件1);
(2)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原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4)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竞租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5)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的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6)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用于餐饮业,不得用于经营对周边生产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环境污染的项目,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
(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
2.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租赁申请书(原件)(见附件1);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原件);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4)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5)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的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6)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用于餐饮业,不得用于经营对周边生产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环境污染的项目,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
(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
3.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租赁申请书(原件)(见附件1);
(2)意向承租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4)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的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5)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用于餐饮业,不得用于经营对周边生产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环境污染的项目,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
(三)意向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意向承租:
1.逾期未在网上提交租赁申请的;
2.未按要求交纳竞租保证金的;
3.现场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的;
五、招租期限、租金收取办法、电子竞价方式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一)招租期限:详见资产状况表。
(二)租金收取方法
租赁关系确定后三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金按年支付,按“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协议》签订之日,通过出租方指定的交款账号,一次性全额支付首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按首年度租金的10%交纳履约保证金),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房屋,以后年度租金应在上一年租期到期日前提前一个月交纳,从第二年租赁期开始,以上一年租金缴纳金额为基础,每满一年递增2%。
(三)电子竞价方式
本次出租资产采用单独出租方式,按照各标的物竞租起始价进行公开竞租,由竞租人在竞租会上现场公开逐轮应价,每次加价幅度为500元或者其整倍数,出价最高者竞得。
最终报价高者且不低于竞租起始价的竞租人成为竞得者,并须在成交当日与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注:凡参加本项目竞租的意向承租人须认可本项目竞租起始价,即现场公开电子竞价时意向承租人响应竞租起始价为第一轮应价。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租赁关系确定后三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金按年支付,按“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协议》签订之日,通过出租方指定的交款账号,一次性全额支付首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按首年度租金的10%交纳履约保证金),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房屋,以后年度租金应在上一年租期到期日前提前一个月交纳,从第二年租赁期开始,以上一年租金缴纳金额为基础,每满一年递增2%。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自2022年 3月25日至 2022年 4 月 8日 17时 00分止。
七、网上报名、竞租保证金的交纳、资格审查时间及电子竞价时间、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 3 月 25日至2022年 4月 8日 17 时 00 分止;
(二)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2 年 4 月 8日 17 时 00 分(以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确认到账为准);
(三)资格审查时间: 2022 年 4 月11 日 10 时 00分;
(四)电子竞价时间:
2022 年 4 月 11 日 10 时 30 分;
(五)电子竞价地点: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报价室。
竞租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须以转账方式转入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账户。
建设银行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荷叶支行;
户名: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专户;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农业银行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达州通川支行
户 名: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专户
账 号:系统自动生成
工商银行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达州市分行海棠湾支行;
户名: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专户;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特别提示:意向承租人在网上提出租赁申请前,必须先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查阅网上操作指南完成网上注册、网上报名、网上交纳竞租保证金等(http://www.dzggzy.cn)。
八、其他事项
(一) 有意竞租者请于公告期内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提出竞租申请,并缴纳(资产状况中竞租保证金金额)竞租保证金(以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确认到账为准)。
(二)若竞租成功,未成交意向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全额
原渠道无息退还,承租人在成交价款到账后,凭承租人签订的合同和交纳的成交价款凭证,竞租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若竞租未成功,则意向承租人竞租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以下情形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2.意向承租人互相串通恶意压价的;
3.意向承租人未认可本项目竞租起始价的;
4.若竞租成功后,承租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或不按时缴纳租金的;
5.意向承租人与承租人不一致的。
(三)本次资产租赁所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出租方不开具税务发票,可以开具出租方现有的合法票据)。
(四)意向承租人对本公告第一、五(三)、六、七、八条有疑问可向交易机构提出,其余的可向出租方提出。
(五)联系方式:
出租方:达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女士
联系电话:18215507299
交易机构: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 徐女士
联系电话: 0818-2183355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3月24日
附件1
租赁申请书(样本)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经认真阅读关于标的公开招租相关资料并对其中资产实地察看后,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公告中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告及标的现状无异议。
我方已按要求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完成网上注册、网上报名, 我方愿意按招租公告的规定,交纳资产的竞租保证金¥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现我方正式申请参加于 年 月 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在举行的公开招租电子竞价会。
我方保证严格遵守电子竞价会场纪律和完全履行招租公告所载意向承租人的全部义务。若我方在公开招租中以及电子竞价成交后,出现不能按期付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特此申请。
意向承租人:(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
本授权声明: (意向承租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中的资产电子竞价招租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电子竞价、签订成交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章)
授权代表: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房屋租赁协议
出租方(甲方):达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市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门市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门市位置和面积
门市位于达州市通川区 ,建筑面积约 ㎡。
二、租赁门市用途
乙方租赁本门市作为 使用。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用于经营餐饮业,不得用于经营对周边生活秩序、环境污染的经营项目,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三、租赁期限
1.该门市租赁期限 年。自20 年 月 日起
至20 年 月 日止。
2.此国有资产租赁期限到期后,甲方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国有资产出租规定,对外实行公开竞价。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乙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缴清第一年租金 元(大写: ),以后每年租金均在当年租赁期满前30日内一次性付清,从租赁期的第二年开始,以上一年租金缴纳金额为基础,每满一年递增2%。
五、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定本租赁合同时,在缴纳第一年租金时同时向甲方缴纳门市履约保证金 元(不计利息)。解除合同时,经甲方验收乙方使用的门市及设施完好,乙方到物管公司完清相关费用手续且并无其它违规行为,方可退还保证金。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该处门市租金后第二日,将上述门市钥匙交付乙方。
2.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所岀租门市权属清楚,无使用之纠纷。
3.甲方依据房屋现状向乙方交付门市,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对房屋进行充分的了解和确认。合同订立后,乙方不得以资产产权、质量、环境、使用条件等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完善租赁资产的使用功能。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门市,不承担门市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3.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需对门市进行装饰改造的,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且不得改变原有房屋墙体结构,并按照房屋装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完善装修手续,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门市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门市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门市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租期届满后,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内返还该门市。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无条件腾空门市交还甲方,逾期未交还按当年租金2倍标准结算。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门市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3.合同终止时,房屋装饰装潢归甲方所有,不得拆除或人为破坏(乙方用于经营的可移动设备除外),且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补偿装饰装潢等相关费用。
十、转租、转让
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若乙方有意转让租赁权,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转让。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且不退还剩余期限租金。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15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门市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门市的。
(2)租赁门市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公共安全的(由乙方原因造成除外)。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门市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门市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十二、违约责任及赔偿
1.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门市,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其他条款
1.合同到期后,甲方将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约定收回门市并进行公开竞租,乙方必须无条件地交还房屋。否则,甲方有权强制收回房屋,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责任。
2.在租期内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取得双方同意,方可解除。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任何一方均可向门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