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采购代理机构入库的公告
为快速推进工作,规范达州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未达公开招标规模和条件、参照《中国政府采购法》选取相应服务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委托方式,我司通过公开邀请并采用资格审查方式,建立达州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采购代理机构库。凡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均可自愿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代理机构入库征集方式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采购代理机构均可入库。入库周期1年,若期间出现相关部门和我司认定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誉及入库采购代理机构自身发生重大情况变化的立即清理出库,当库内家数少于2家时即行递补。入库周期满,根据我司实际情况,另行按入库标准再次进行资格审查重新建库。库中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需求部门随机选择承接本单位的采购代理业务(未达公开招标规模和条件的,不论项目类型、大小),若入库采购代理机构弃权或不参与或在服务过程中我司发现递交资格资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则立即清理出库。
二、代理机构入库资格条件
邀请资格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本次入库审查,资格审查包括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入库备案且在达州市市区内有营业场所,并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 )“第十一条 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规定内容: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提供代理机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人员信息截图);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提供开评标室照片);
(六)未列入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可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七)三年内,未被财政部门行政处罚(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代理机构入库资格审查
参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通知》(达市府办〔2013〕70号)的规定,从我司有关技术、经济、采购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中随机抽选3人组成评审委员会,并请我司审计监事部全程监督随机抽选及专家评审过程,审查自愿参与入库的采购代理机构。
四、注意事项
(一)各代理机构根据以上说明制作资格文件(格式自拟),装订成册后封面盖章并加盖骑缝章,正本一份,于2022年6月23日上午9时至2022年6月28日中午12时之前,现场递交至达州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街道办金兰路77号“罗浮中心”9层)合同成本部,不接受邮寄的资格文件。
(二)各代理机构提交的资格文件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或隐报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入库资格。
(三)代理机构严格按要求时间报送资格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四)我司将于2022年6月28日下午14时30分,由评审委员会对所有递交资格文件的代理机构资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代理机构名单在达州市国资委及我司官网公开发布。
(五)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达州市国资委及达州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官网
公告发布单位:达州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6月23日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方 式:0818--2833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