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交易区7号等6宗资产出租公告
达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出租方)拟将本批资产对外自主公开招租,兹邀请符合本次公开招租要求的意向承租人参加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原则及方式
(一)出租原则:依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
(二)出租方式:自主公开招租。
二、资产状况、交付标准及出租用途
(一)资产状况:
序号 |
现坐落位置 |
资产评估报告号 |
资产类别 |
面积(㎡) |
招租底价(元) |
竞租保证金 (元) |
备注 |
1 |
三交易区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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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用房 |
34 |
6000 |
1000 |
2022.10.30到期 |
2 |
三交易区8号 |
川金誉房﹝2021﹞ (估)字第GS0450号
|
仓储用房 |
34 |
6000 |
1000 |
2022.10.30到期 |
3 |
三交易区12号 |
仓储用房 |
16 |
2500 |
1000 |
2022.10.27到期 |
|
4 |
三交易区17号 |
|
仓储用房 |
23 |
5500 |
1000 |
2022.10.30到期 |
5 |
新建巷47号附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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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用房 |
50 |
7600 |
1000 |
2022.10.21到期 |
6 |
20栋2层 |
|
办公用房 |
191 |
34380 |
1000 |
2022.10.31到期 |
(二)交付标准:现状
(三)招租期限:5年
(四)有偿使用金支付方式:按年度收取。
(五)出租用途:出租资产的用途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用于对身边生活秩序、环境污染的经营项目,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品。
三、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纳入诚信负面清单的自然人和法人不得享有承租权)。
(二)本次标的物招租不允许联合承租。
(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须向公司交纳竞租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本公告第二条第一项《资产状况》)。
四、提交资料
1.法人提交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竞租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4)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
2.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原件);
(2)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3)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4)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
3.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意向承租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自公告刊登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自 2022 年 10 月
9日至 2022 年 10 月 20 日17时止。
六、报名、竞租保证金的交纳时间、地点及竞价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 2022 年 10 月 9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0日17时止;(竞租保证金于报名时一并缴纳)
现场报名地点:达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达州市通川区朝阳东路315号)
竞价时间: 2022 年 10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竞价地点:达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达州市通川区朝阳东路315号)
竞租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须以转账方式转入达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七、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租赁关系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金按年支付,按“先交租,后使用”原则,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协议》签订之日,通过出租方指定的交款账号,以一次性全额支付首年度租金方式支付成交价款,出租方即将资产移交给承租人,承租人按《房屋租赁协议》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
本公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出租方。
联系人:邱女士 联系电话:0818-2124597
2022年10月8日